小吕和华仔是经人介绍结的婚。 小吕从县城考到大城市,毕业后留在这里。华仔是本地人,有套老房,看起来老实。可这份“老实”婚后变了样——孩子在客厅写作业时,华仔会突然摔杯子骂她;工作不顺心、喝了酒,拳头就落下来。 小吕不敢告诉种地的父母,更不敢提离婚。她总想着,等孩子大一点,再大一点。 直到那晚,华仔又动手后,小吕在手机里读到《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条文像一束光,照进她黑暗的生活。原来,挨打不是家事,是违法;隐忍不是美德,是纵容。 她悄悄收集验伤报告、录音证据,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走出法院那天,阳光很好。小吕深吸一口气,虽然害怕,却第一次感到力量——法律给她的力量。 离婚官司打了近五年。这五年里,小吕工作、带孩子、读书学习,眼角细纹里不再只有憔悴,更有了从容。 拿到离婚证时,华仔盯着她:“你变了。” 小吕微笑。是的,她变了。不是变狠心了,是终于学会在善良里长出牙齿,在母亲的角色外,先做好自己。 城市依旧车水马龙,而她的天地,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