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表现形式和危害程度,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身体暴力是最直观的暴力形式,表现为直接的躯体伤害,如殴打、推搡、抓咬、捆绑、残害,或通过限制行动自由(如锁闭房间)造成身体损伤。这类暴力往往留下伤痕、淤青等物理证据,但部分受害者因羞耻感或恐惧选择隐忍。 精神暴力更具隐蔽性,通过心理操控摧毁受害者的自尊与意志。常见手段包括长期辱骂、贬低人格(如称“废物”“没用”)、散布谣言诋毁名誉;以自杀、伤害子女相威胁;跟踪监视、限制社交;或采用“冷暴力”——刻意冷漠疏离、拒绝沟通,使受害者陷入孤立无援的精神困境,长期可能导致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 性暴力常被忽视,指违背配偶或共同生活成员意愿的性侵害行为,如强迫发生性关系、实施性虐待(如使用工具伤害身体配合性行为)、限制身体自主权(如强迫穿着暴露衣物)等。即使在婚姻关系中,“婚内强奸”仍属违法。 经济控制作为新型暴力形式,通过剥夺经济资源实施压迫。例如扣留工资、限制银行账户使用、禁止工作或学习技能,使受害者丧失独立生存能力,在经济依赖中被迫妥协。 此外,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暴力常表现为忽视基本需求(如不提供衣食、医疗),或利用监护权实施虐待,危害更深远。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持续性特点,其伤害不仅限于个体,更会破坏家庭功能与社会稳定,需全社会共同关注与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