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记忆能保存一辈子

本手记内容皆得到当事人的许可,手记中的人名皆为虚名。

当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发生之时,那一时刻的情景,包括其中的很多细节,会被永久地记忆,就像用闪光灯拍摄了下来一样,牢固而清晰地印刻在人的头脑中。

“闪光灯记忆”这个概念由心理学家布朗和库里克于1977首次提出,指的是人们对一个令人吃惊的、重要的、特殊的事件的记忆,具有鲜明性、准确性和持久性的特点,就如同闪光灯拍摄的效果一样。

通常,记忆的内容会随着时间的延长变得难以回忆,可是闪光灯式的记忆却不同,它是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逝和淡化的,这种记忆会在人的头脑中清晰地保存上一辈子,不论时光已经多么久远,自己对于当时的情景依然能够回想得一清二楚,就像眼前有那么一张照片似的。

闪光灯记忆发生的条件是该事件具有特殊性,或者是对于当事者而言具有极为特别的意义。

关于闪光灯记忆的形成和维持有三种解释模型:摄影模型、综合模型和情绪整合模型。

摄影模型认为,能够产生闪光灯记忆的事件必须是新颖的和惊奇的,如果事件很平常,在人们的预料之中,就不会引起人们的特别注意,也就不具有惊奇性,因而是难以产生闪光灯记忆效果的;

而综合模型认为,人们的先前知识在闪光灯记忆的形成中是非常重要的,它使得人们对于新近信息的组织和利用更为便利,因此会产生详细和持久的记忆效果;

情绪整合模型则强调个人的情绪状态对记忆效果的影响。

这三种解释模型实际上是互为补充的,它们虽然阐述的侧重点不同,但是一致认为对事件的惊奇反应和对其评价的重要性以及当时特殊的情绪感受是形成闪光灯记忆的基本因素,这几个因素的强度越高,人的大脑对该事件所进行的信息加工就越充分,而非同寻常的记忆效果也正是因此而产生。

闪光灯记忆现象说明,事件的意义决定着人们的注意力投入程度,并进而决定着记忆的效果。

同样的事件,对于一个人来说意义重大,而对于另一个人则无甚意义,那么两人对于该事件所产生的记忆效果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要记住某种事物,就要先让它对自己产生意义;

同时,想要自己被别人记住,也要先让自己对别人产生意义,并且意义越重要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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