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型人格:在痛苦中循环的心理困境

受虐型人格(心理学中更倾向称为“自我挫败型人格特质”),核心是个体在人际关系中习惯性陷入“被动承受伤害”的模式——反复选择会带来痛苦的关系或情境,对他人的剥削、忽视甚至伤害表现出容忍,同时伴随自我否定、低价值感,难以主动脱离痛苦循环。这种特质并非“喜欢痛苦”,而是深层心理需求与认知偏差共同塑造的被动适应模式。 从心理根源来看,受虐型人格的形成多与早期经历相关。童年时期若长期处于“条件性关爱”环境(如只有听话、妥协才能获得父母认可),会形成“我必须付出牺牲才能被爱”的核心信念;或经历过情感忽视、虐待,大脑会逐渐适应痛苦刺激,将“被伤害”与“被关注”绑定,误把痛苦当作情感连接的证明。此外,“习得性无助”会加剧这一特质——长期面对无法改变的困境,个体可能放弃反抗,形成“我无力改变命运”的认知,被动接受痛苦。 其核心特征表现为三个维度:一是关系模式的重复性,频繁吸引或选择控制欲强、自私冷漠的伴侣/朋友,陷入“付出-被伤害-原谅-再被伤害”的循环;二是自我价值的依附性,通过他人的认可(即使是虚假的)确认自身价值,过度在意他人评价,不惜牺牲自我边界迎合对方;三是对幸福的恐惧性,当生活出现积极变化或遇到健康关系时,会莫名感到焦虑,甚至主动破坏,认为“自己不配拥有幸福”。 改变的关键在于打破“痛苦=连接”的错误认知,重建自我价值感。首先需要通过“创伤觉察”,梳理早期经历对当前行为模式的影响,明确痛苦循环的根源;其次要建立“边界意识”,学习拒绝不合理要求,通过小事积累“自我主张”的成就感;同时需重塑自我认知,用具体的优点清单替代自我否定,通过独立活动(如学习、兴趣培养)建立不依附于他人的价值感。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通过认知行为疗法调整核心信念,逐步摆脱痛苦循环。 受虐型人格特质并非不可改变的“宿命”,而是长期适应不良形成的心理模式。当个体能看清痛苦背后的心理需求,学会爱自己、尊重自己,就能跳出被动承受的困境,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拥抱本该拥有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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