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待了一对准备再婚的情侣。双方平均年龄60岁,事业单位身份,双方的子女均已成家并有了孩子,双方父母都已离世。女方的想法是,不登记,就在一起生活(搭伙),以防涉及财产问题。咨询:如何能幸福生活。 二婚生活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经济上如何安排;二是如何处理与各自子女的关系;三是如何处理与前任的关系。(他们父母都已离世,不涉及父母赡养的问题) 一、首先确定经济关系的原则 具体就是钱怎么花。婚前双方要明确如何花钱。最好的方式是钱合在一起花。如果做不到,那就定个规则。 1、钱如何出,谁管钱?可以每月双方各拿出一部分,作为家庭生活支出,也就是共同生活的基本支出(跟吃、住有关的支出)。也可以收入高的出,收入低的不出。确定一个数额。这个钱由一方负责管理及使用,另一方不要过问钱是如何花的。这个是维系二婚生活的基石。所有关系的底层,都是经济关系。这个建好了,就有了往好处走的基础。 2、其他如何支出。一是婚前约定一个出资比例,比如旅游或家庭大额支出,按比例出资。二是靠自愿。收入高的可以提出旅游等,钱由提出者支出。三是互相表达感情的支出,比如给对方买衣服及礼物,也自愿,对方不要要求。 二、如何处理与各自子女有关系 子女关系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再婚的生活。本着爱心和责任心,双方都要善待对方的孩子,推己及人。 1、在二人基本经济关系确立以外,各自为子女的支出,对方不得过问。 2、基于各自子女已组建完整家庭并有了子女,二人为子女的付出,应服从于二人为自己生活所做的经济支出及不期准备。父母的家庭同子女的家庭结构,都成为“核心家庭”,无论法律上还是情感上,要有边界。这里特别提醒有些不清醒的二婚家长,一生都在想为子女服务,即使孩子的生活已经很好了,还在把孩子放在第一位。这是错误的,也是愚蠢的。 三、如何处理与前任的关系 不要有任何来往。既是对前任的尊重,也是对现任的负责。你要对前任心生怜悯,或心怀愧疚,那就去复婚,去赎罪,别叨扰现任。如果在两边游走,更是对自己灵魂的腐蚀,也绝无幸福生活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