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我寻求

本手记内容皆得到当事人的许可,手记中的人名皆为虚名。

“快乐是当我们使用自己的力量是产生的情感。”

快乐是一种情感,在我们使用自己的力量时候会产生。

生活中,我们大量的使用快乐和幸福这样的词语,但有多少人真正问过自己,快乐到底是什么?

相比于快乐,幸福被讨论的要更多一些。

还记得前些年关于“你幸福吗”的采访吗?被采访的大妈说我姓陆。

这虽然是一个笑话,但对于幸福,有一些主流的看法,也有个人的诠释。

最主流的关于幸福的看法莫过于说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也是一种能力,即感受到这种感受的能力。

一般来说,跟幸福相关的几个因素分别是自主性,能力和归属。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同时在以上三个方面满足某些标准的时候就会感受到幸福。

可是快乐到底是什么?怎么样才能感觉到快乐?或者,反过来想,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会让我们感觉到不快乐?

按照作者的意思,当我们使用自己的力量时候产生的情感就是快乐。那么使用力量打伤对手会不会让人快乐?

坦白说,当我在使用自己的力量的时候会产生一种我很好很棒的感受,这种感受帮我确定了我有力量并且可以使用的自我认知,当确认了这一点,显而易见的好处是在面对外部威胁时候,我多了一点淡定和放松,我感觉一切尽在我的掌控之中,这种感受满足了我掌控一些事情的感觉需要。

人是需要掌控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无可辩驳,必须作为一个基本事实去接受。那么,如何满足个人的掌控感呢?如果再细一点,如何满足一个人在生活中的掌控感呢?如何满足一个人在做一顿饭中的掌控感需求呢? 随着提问逐渐深入,我们会发现:哪怕再小的事情,都需要选择,也都要把选择变为行动,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人的决定权。即一个人是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的自认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并且有意愿和能力去把选择进行执行。 如此说来,再小的事情,其实都是个人在使用自己的力量。这个力量包括智力和体力。 建筑工人把一块砖从A点搬到B点,这是其使用自己力量的结果,他感觉到快乐;公司的小职员利用自己的知识维护了自己在饭店就餐中的合法权利,这也是使用力量,他感到快乐;我用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写下这些文字,我觉得快乐; 一个人在使用自己力量之前还有两个顾虑需要解决。第一确定自己是有力量的,第二,确定自己可以使用力量。 对于很多人来说,从小就不被允许使用力量,久而久之对于自己的力量其实是失去信心的。比如,我们不敢跟别人发生冲突,觉得吵架是可耻的,其实实质上不过是我们对自己吵架的能力不确认也不自信,这就是好多人感觉自己不会吵架的原因。 相比于力量,不被允许是最常见的。为了和谐和安定,人们的攻击性和力量需要压抑和管控,于是外界很多的规训和惩罚以及故事潜移默化的在告诉我们使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是不不诶允许的,冲突需要在一个更大的系统内去解决,长此以往,我们便放弃了自己使用力量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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