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不再自我惩罚

本章剖析了成年子女将父母过错内化为自我惩罚的心理机制。许多受害者因长期被灌输“家庭问题皆因我而起”的毒性信念,将父母的虐待、忽视或失职归咎于自身“不够好”,陷入无休止的自责与自毁循环。例如,性虐待幸存者认定“是我勾引了父母”,酗酒者的子女为维持家庭“正常”而强迫自己完美,试图以过度补偿“修复”父母的人生。 作者指出,这种自我惩罚源于儿童期的生存逻辑:承认“父母有错”意味着失去依赖对象的安全感,因此孩子宁愿扭曲自我认知(“我坏,所以父母伤害我”)以维系脆弱的亲情纽带。成年后,这种模式演化为自我攻击(如抑郁、成瘾)或病态关系(吸引剥削性伴侣),重复“我不配被善待”的脚本。 本章核心在于“责任归还”——明确“父母的过错永远属于施害者”。福沃德提出疗愈需分三步:首先,通过记录具体事件(如“7岁时被辱骂”)打破泛化的罪恶感;其次,用“幼年时的我无力负责”的事实对抗内在批判;最终,通过“责任声明”(如“酗酒是父亲的选择,与我无关”)将耻辱感归还父母。唯有停止为他人罪行“顶罪”,才能终结自我惩罚的酷刑,重建“我的价值无需他人过错证明”的生命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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