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离婚时大家都变了个人?

利益冲突会激发人性底层的自私,离婚纠纷中,情分往往让位于现实利益。这不是人性的恶变,而是利益驱动下的本能反应。 曾经恩爱的夫妻,为了几万块抚养费当庭对骂,曾经说我养你的那个人,现在要求分割你所有的收入,曾经一起打拼的家业,现在想尽办法盈利和转移。 很多人走到这一步,都会有一个巨大的心理冲击:“这个人怎么变成这样了?”“我是不是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他?” 从心理学看,这不是“变了”,而是环境变了,人性中被压抑的部分被激活了。婚姻存续期间,两个人是利益的共同体。他们的身份是“我们”目标是“一起过好日子”。这时合作、付出、忍让都是符合共同利益的行为。但离婚的时候,身份从“我们”切换成了“你和我”,目标从“共同幸福变成了“各自利益最大化”。同样一个人在“合作模式”和“对抗模式”下表现可以截然不同。这给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提醒,不要在关系里最好的时候就否认人性里有自私的一面。也不要在关系最差的时候就否认曾经美好是真实。这两者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被不同的情境激活了。 这不是让你在婚姻里时刻防备对方,而是让你在情感和利益之间建立一个平衡。该谈钱的时候明确权益,该谈情的时候投入真诚。 很多人觉得婚前协议财产公正这些东西伤感情,但心理学上恰恰相反,当重大利益是清晰的,有保障的两个人才更容易在感情,层面里放松,因为不需要用感情来博弈利益。利益问题,用规则解决,感情问题用爱解决,各归其位,互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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