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证据可证明对方出轨? 1. 信件、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人民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想让此类证据被人民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要经过公证处公证,而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等证据是很难被人民法院采信的。 2. 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人民法院采信的。 3. 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注意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合法有效。 4. 录像 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权,一般不提倡使用。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交。 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录音资料应是未经修改、编辑的。